欢迎访问民企联盟官方网站:www.mqlm.org.cn [登录] [注册]

中文 English

上一张 下一张
  网站首页 >> 联盟之声 > 媒体报道
农业农村部: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宣传营销

15日,农业农村部就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举行发布会。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在发布会上表示,建立健全水产品采购、销售、加工、合法来源凭证制度,严格禁止以“长江野生鱼”为噱头的宣传营销活动,着力构建“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上一篇: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开展事后    下一篇:国家发改委谈三大区域铁路建设:避免把城际

民企联盟网二维码

民企联盟公众号

法律顾问单位: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路光合 律师

联系电话:010-83209786(总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16层


© 版权所有民企联盟    京ICP备17061975号